为充分发挥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科研平台作用,规范各类人员的实验室行为,构建安全、卫生、规范、和谐的科研环境,以促进本中心良性运转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为开放性的科研平台,本校科研人员、研究生及外单位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本中心进行科研工作。
2、本中心欢迎外单位同行参观学习,参观人员必须在本中心管理人员陪同下参观,且需严格遵守本中心的有关规定。
3、所有人员在进入本中心工作前,必须填写《转化医学研究中心门禁申请表》和《贵州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书》,经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外校人员应附上单位证明)后,报本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按中心规定支付科研平台使用费及门禁卡押金,方可进入中心。
4、中心将于每学期开学后集中组织相关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各科研平台及预约使用相关科研仪器设备。
5、所有人员结束在本中心的科研工作前,需填写《离开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申请表》,清理、带走自己的全部实验标本和试剂等,并交还中心的所有财物(含门禁卡),经中心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按时离开中心。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密安全
中心保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材料、菌株、实验记录、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的思路、技术路线等未经中心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同意,全体人员均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
(二)防火防盗防水安全
1、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2、电热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未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装接新电源。
3、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开。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中心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
5、防盗是中心全体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所有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和增强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下班或节假日,各研究室或科研平台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水管开关,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中心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火、水、电等安全责任。
(三)生物安全
1、严禁私自存放毒麻药品、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中心组织专人管理。
2、使用过的移液枪头、离心管、培养瓶等,用黄色的生物废弃物袋子装好放到指定地点;使用过的WB胶和EB琼脂糖凝胶,倒入专用固体废弃物回收桶中;废弃培养基、有机溶剂和腐蚀性的废液,盛于专用废液桶内,待统一回收处理。
3、一次性注射器等锐器需要将针尖保护套盖好,放入利器回收盒中,待统一处理。
4、试剂空瓶等应确保无残余试剂,放入专用回收箱中待回收。
5、在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实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的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责任管理制度。仪器专责管理人员负责仪器的管理、维护保养、指导和使用监督。
2、所有人员使用仪器前需经过操作培训,保证能准确熟练使用,在获得仪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能独立操作使用。
3、所有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按相关操作要求进行。
4、仪器使用须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观察仪器运行状况、记录使用时间等。使用人发现问题或仪器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用,记录和写明情况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5、管理人员根据仪器出现故障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管理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管理人员负责联系修理事宜。
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对事故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停止使用、等价赔偿等处分。
7、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
8、仪器实行每周预约使用登记制度,对仪器预约有冲突时,由中心管理人员协商和进行调配。
9、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外借手续。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人员必须整洁、文明,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2、实验人员需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时必须做好实验台面的整理和清洁工作,不留杂物。
3、实验人员根据《卫生值日排班表》每周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监督其它实验人员实验后的卫生清洁和整理工作,并负责打扫公共卫生。
4、实验室普通垃圾桶内只能暂存无毒无害的其它垃圾,且每日实验结束后必须清理干净。
5、实验动物处理完后,单独收集并放到学校动物中心指定的存放位置。
本管理制度由转化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从制定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校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贵州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中心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